为鼓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促进学生在德智体方面的全面发展,依据《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》和《学生行为考评试行办法》,结合永利官网实际,特制定以下补充条例。 
	一、本办法适用于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全体在籍学生 
	二、奖学金计算公式 
	综合测评成绩=学习成绩绩点分+加减分*0.01 
	三、加分项目 
	1、凡被选拔参加各类学习类竞赛(如物理、英语、力学竞赛等)及数学建模竞赛,按以下标准加分: 
	
		
			
				|  | 
						国家级 
					 | 
						省  级 
					 | 
						校  级 
					 | 
						院  级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一等奖(第1名) 
					 | 
						14 
					 | 
						10 
					 | 
						6 
					 | 
						4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二等奖(第2-3名) 
					 | 
						12 
					 | 
						8 
					 | 
						5 
					 | 
						3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三等奖(第4-6名) 
					 | 
						8 
					 | 
						6 
					 | 
						4 
					 | 
						2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鼓励奖 
					 | 
						2-4 
					 | 
						2 
					 |  |  | 
		
	
 
	同类获奖取最高分,同一学期多次在同一类型课程竞赛中获奖,取最高项。不累加。数学建模在此基础上加4分。 
	2、凡被选拔参加创新创业类单项活动,或者在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、社会实践获奖、三好优干,参照以下标准加分: 
	
		
			|  | 
					国家级 
				 | 
					省  级 
				 | 
					校  级 
				 | 
					院  级 
				 | 
		
			| 
					创新类一等奖(第1名) 
				 | 
					14 
				 | 
					10 
				 | 
					6 
				 | 
					4 
				 | 
		
			| 
					创新类二等奖(第2-3名) 
				 | 
					12 
				 | 
					8 
				 | 
					5 
				 | 
					3 
				 | 
		
			| 
					创新类三等奖(第4-6名) 
				 | 
					8 
				 | 
					6 
				 | 
					4 
				 | 
					2 
				 | 
		
			| 
					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
				 | 
					核心期刊20 
				 | 
					重要期刊15 
				 | 
					一般期刊10 
				 | 
					学院学术交流论文4 
				 | 
		
			| 
					国家发明专利 
				 | 
					第一发明人加20分,第二发明人加10分,第三发明人及以后减半 
				 | 
		
			| 
					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
				 | 
					第一发明人加10分,第二发明人加5分,第三发明人及以后加2—3分 
				 | 
		
			| 
					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
				 | 
					8 
				 | 
					6 
				 | 
					3 
				 | 
					2 
				 | 
		
			| 
					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员 
				 | 
					10 
				 | 
					8 
				 | 
					3(标兵4) 
				 | 
					2 
				 | 
		
			| 
					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 
				 | 
					8 
				 | 
					6 
				 | 
					3 
				 | 
					2 
				 | 
	
	以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,在以上加分基础上减半;第三作者以后再减半。由学工办负责审核认定。 
	综合类创新竞赛(包括挑战杯、全国结构大赛、华东地区结构设计邀请赛)在上述加分基础上各自再加4分。 
	同类获奖取最高分,不累加。 
	3、参加社会工作,按以下标准加分: 
	
		
			|  | 
					A 
				 | 
					B 
				 | 
					C 
				 | 
					D 
				 | 
					E 
				 | 
		
			| 
					职务分 
				 | 
					0-6 
				 | 
					0-5 
				 | 
					0-4 
				 | 
					0-3 
				 | 
					0-2 
				 | 
	
	(1)A——学生党支部书记,团总支书记/副书记,学生会、科协主席/副主席,记者站站长/副站长,健心协会长/副会长,助理班主任; 
	B——学生党支部委员,团总支主任/副主任,学生会、科协、记者站、健心协会部长/副部长,书记/主席/站长/会长助理,班长,团支书,学习委员,辅导员助理; 
	C——团总支年级委员,其他班级委员; 
	D——各学生组织干事,团总支各办公室委员,厅长,楼长,课代表; 
	E——宿舍长实行动态加分,卫生宿舍以上(含卫生宿舍)加2分;非卫生宿舍不加分; 
	F——记者站成员的加分参照表6进行。 
	(2)评分以参加社会工作一学期计,不足一学期超过半学期者以半学期计,积分减半,不足半学期者不予加分; 
	(3)兼职者以最高职务加分计,不累加; 
	(4)校级组织成员与学院等同,但须有所在组织证明,并经学院认可; 
	(5)社会工作的考核在班主任和指导老师的组织下实施。 
	4、所在班级、宿舍等集体获表彰,依据以下标准加分: 
	
		
			|  | 
					省  级 
				 | 
					校  级 
				 | 
					备  注 
				 | 
		
			| 
					先进班级、先进党支部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先进团支部 
				 | 
					4(含校标兵团支部) 
				 | 
					2 
				 | 
					先进团支部加1分 
				 | 
		
			| 
					党员示范、文明宿舍、红旗宿舍、内务卫生标兵宿舍、内务卫生先进宿舍 
				 |  | 
					2 
				 |  | 
		
			| 
					内务卫生宿舍 
				 |  | 
					1 
				 |  | 
	
	“周恩来班”命名班视为国家级,成员每人加8分,创建班每人加2分,同一荣誉取最高分,不累加。 
	5、凡被选拔参加各类文体、征文类活动并获奖的,依据以下标准加分: 
	
		
			|  | 
					省部级 
				 | 
					校  级 
				 | 
					院  级 
				 | 
		
			| 
					一等奖(第1名) 
				 | 
					8 
				 | 
					3-4 
				 | 
					3 
				 | 
		
			| 
					二等奖(第2-3名) 
				 | 
					6 
				 | 
					2-3 
				 | 
					2 
				 | 
		
			| 
					三等奖(第4-6名) 
				 | 
					4 
				 | 
					1-2 
				 | 
					1 
				 | 
	
	同类表彰不累加。 
	6、在正规报纸、杂志上发表正面新闻作品、文艺作品,或在微信公众平台发表原创性文章的,依据以下标准加分: 
	(1)在正规报纸、杂志上发表正面新闻作品或文艺作品的: 
	
		
			
				| 
						新闻类 
					 | 
						国家级 
					 | 
						省部级 
					 | 
						校  级 
					 | 
						院  级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校  报 
					 | 
						网  页 
					 | 
						网  页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8 
					 | 
						4 
					 | 
						2 
					 | 
						1 
					 | 
						1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文艺类 
					 | 
						8 
					 | 
						4 
					 | 
						2 
					 |  |  | 
		
	
 
	不同作品可累加,记者站成员加分依据相关文件执行; 
	以上规定是署名第一作者加分情况,第二作者及以后减半; 
	学院鼓励学生在各类报纸杂志上发表文艺作品。 
	(2)在微信公众平台发表原创性文章的: 
	
		
			
				| 
						次  数 
					 | 
						3-4次 
					 | 
						4-5次 
					 | 
						5-6次 
					 | 
						6-7次 
					 | 
						7次及以上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加  分 
					 | 
						1 
					 | 
						1.5 
					 | 
						2 
					 | 
						2.5 
					 | 
						3 
					 | 
		
	
 
	以上次数均为作为第一作者的次数,两次第二作者折算成一次第一作者,四次第三作者折算成一次第一作者; 
	加分基数为3次,不足三次的不加分。 
	7、凡获校、院通报表扬,每人次加2分。 
	8、阳光长跑方面,针对大一大二同学,次数超过(含)学校要求10次以上加2分,超过(含)20次以上加4分。 
	9、单项奖学金分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、研究创新奖学金、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、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、学习进步奖学金五大类; 
	在不挂科的基础上,前三类的加分以学期末校团委下发的相对应的第二课堂学时为依据,其中,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的依据为文化艺术和体育竞技两项总和; 
	其他两类的评比按综合测评自三等奖往下从满足条件的学生中递选,原则上不允许只参照综合测评排名。 
	10、未获得卫生宿舍的,该宿舍成员综合奖学金降一个等级。 
	11、第四学期前通过英语六级,加2分(仅相邻学期加一次)。 
	12、大二下学期英语四级分不计入综合测评,但作为获取奖学金的资格条件,凡未过四级的算作一门次补考,不能参加各奖学金的评选 
	四、减分项目 
	
		
			
				| 
						项  目 
					 | 
						分  值 
					 | 
						项  目 
					 | 
						分  值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无集体荣誉观念,做出有损学校、学院、班级荣誉的事,造成不良影响 
					 | 
						3-10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			卫生检查受学校、学院批评处罚,其主要责任人 
					 | 
						3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纪律松散,旷课1次或迟到、早退2次(含集体活动开会) 
					 | 
						1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			违反宿舍管理规定 
					 | 
						2-6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违反《大学生行为准则》规章制度,未达到处理或处分条件 
					 | 
						2-10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			担任学生干部,工作不负责,缺乏主动性,同学反映强烈 
					 | 
						5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通报批评 
					 | 
						3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			经常不遵守作息制度,同学反映强烈 
					 | 
						5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警告、严重警告处分 
					 | 
						10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			有损校园文明、环境卫生的行为,男女交往不得体 
					 | 
						2-6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记过、留校察看处分 
					 | 
						20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			对违纪现象知情不报,或提供假情况、假证据 
					 | 
						2-10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
			
				| 
						故意损坏公物(未构成处分) 
					 | 
						1-5 
					 
						分/次 
					 |  | 
 | 
		
	
 
	五、补充说明 
	1、加分和减分均计入学期总评成绩,作为参评奖学金和学期综合排名的最终依据。并为免试研究生和就业推荐提供参考。 
	2、奖学金的评定必须本着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进行,必须在班级中公示。凡有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评定奖学金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适当处分。学生干部在操作中有故意弄虚作假的,免去学生干部职务,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。 
	六、本条例由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,条例从2017年2月起实施。 
	
 
	
 
	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学生事务办公室 
 
	2017年3月1日